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投资有风险,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为落实党支部目标责任制,根据公司党委与党支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公司党委对党支部的目标责任实行年终考核,考核办法如下: 一、明确组织机构 公司党委成立由公司纪委、党办、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二、评分标准 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党建工作目标30分,经营管理目标30分,廉政建设和风险防范目标20分,稳定工作目标20分。考核根据党支部目标责任考核(细则)表明确的考核内容和标准要求进行打分(详见附表)。 三、组织实施 考核采取先由党支部在完成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自我检查,自我评价打分。要求各党支部于12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和自评考核表报公司党办。考核小组再根据各党支部上报的工作总结和自查自评情况,组织检查考核,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形成初步意见报经公司党委审定。 四、考核奖惩 得分80分为达标,要求各党支部都要实现达标,不达标的党支部,支部委员不得参加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党员个人所在岗位出现风险,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有参与非法集会、非法示威游行、集中静坐闹事等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参加“法轮功”非法组织等,除追究个人责任外,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为不达标。 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依据,取达标党支部得分前两名为2005年先进党支部,给予表彰奖励。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