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承诺函签署同意后,才能作为合格投资者身份进入!
合格投资者承诺函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投资有风险,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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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合和集团党委传达国家局党组巡视反馈意见
日期:2021-08-12 浏览量:7567 来源:admin1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中烟党组关于国家局党组第六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8月6日,合和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景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鹏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并对落实会议精神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针对此次巡视发现的红塔证券公开招标率偏低的问题,红塔证券要认真分析具体情况,严格按照招投标的管理办法来执行,做到应招尽招、真招实招,并对整个招标流程、决策依据、决策过程、参与人员进行彻底的排查,确保做到短期内整改到位。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巡视情况反馈意见,认识到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贯彻落实国家局党组巡视的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工作部署上来;二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整改工作,把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努力在全公司上下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浓厚氛围;三是针对此次巡视整改的共性问题,要认真梳理,做到举一反三,及时制定措施,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认真整改。

公司党政班子成员及昆明总部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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