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谨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我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投资有风险,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红塔证券深入学习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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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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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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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证学组[2009]5号
关于开展“我为公司科学发展
献一策”活动的通知
红塔期货党委、各党支部:
公司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为集思广益,推动企业科学发展,根据第一阶段的活动安排,将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我为公司科学发展献一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在公司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要带头对公司科学发展作深入思考,党员同志要求每人都参与,欢迎职工群众参与。
二、可以一人献一策,也可以一人献多策。献策内容要围绕公司本次学习实践活动的主线,重点解决好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机制体制不足、不完善的方面提出解决的思路、办法和措施,要求观点明确,语言简洁。
三、红塔期货党委、各党支部的建言献策,按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具有建设性进行筛选把关后,报送公司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5条,欢迎多报。
四、“我为公司科学发展献一策”活动自
此通知
附件: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我为公司科学发展献一策”献策表
中共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代)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科学发展观 阶段活动 献一策 通知
抄送:省国资委党委,省委第七指导检查组,公司领导
印发单位:红塔证券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印:17份 印发日期:
打字:李丽菁 校对:古韬
附件: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为公司科学发展献一策”献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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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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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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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着重从应对金融危机的信心、公司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综合经营能力、制度建设、提升执行力、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公司竞争优势等方面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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